首先,我對自己最肯定的一件事,就是我非常肯定自己不是設計師的料。沒有天份沒有才氣沒有眼光沒有訓練沒有美感,畫圖無比醜自己都難過不想做人。當年離開大房子後竟然好膽跑去D家幹起 UED team head。事實證明我頗有自知之明,如坐針氈。我可以跟設計師討論可能有問題的地方、討論使用者會用哪些不同的方式角度來看這個設計;但是我很痛苦自己無能告訴我的設計師視覺該怎麼作、怎麼改。作為一個 design team head,這是失職的吧!還好當時有 Emma Lee 幫我,後來也很放心把團隊還給她。
第二要說的是,使用者研究是條黑暗的地獄之路。越往前走,你越清楚原來自己什麼都不知道;更慘的是越來越多情況是你明知道使用者要的不是這個跟這個而是那個和那個,可是老闆同事所有人只要求你好好解釋如何讓用戶好好使用無用的這個這個卻完全不理那個那個。真正的地獄在於你甚至無法說服自己為什麼老闆和公司要幫你的用戶做不能賺錢的那個那個…………
我想回家種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