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適當地在社會上 promote 自己,讓人家多注意到自己的優點 (真的或假的),是社會化的理所當然。但我就是覺得很困難。
從十八歲到二十幾歲,我一直在自戀、自憐與厭世中翻滾。但是即使在最自戀的時候,也不會有人覺得我愛在人前 promote 自己。更何況多數時候我是非常自卑自憐自厭惡的。(女兒不要傻呼呼像老爸這樣)
二、三十歲到現在人格逐漸成型 (或說已經僵化衰老),應該也不會有朋友或敵人覺得我愛 promote 自己。
因為老實說,雖然已經(幾乎)百分之百接受自己的樣子,但是我並不覺得有什麼特別厲害的地方(除了非常接受自己的非常不完美之外)(女兒們多學學)。
所以你可以想像,在這一段短時間內接連聽到 CEO 和總經理說我對組織內 UX 工作的推廣計劃是在 「 promote 你自己」的時候,我有多麼詫異與困惑。
(以下刪除髒話與抱怨)
是有一點兒不爽沒錯。我誰呀你誰呀我幹嘛在你面前 promote 我自己呀?
是說我也不至於是因為這麼愚蠢的冒犯而歸去來兮。
是因為,嗯,某種對自己的沒有信心。沒有信心可以強力地 promote 自己來贏得尊重或力量。
隨緣而來,無緣而去。
(說了不要抱怨卻終究成了抱怨文嘖)
(放了一個晚上,想想還是鎖文自己看就好了……)